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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质监局发(2007)139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任主体,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市质监局制定了专项实施方案,明确了“在用吊运熔融金属的非冶金起重机械”,均纳入整治对象,通过整治并达到冶金专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无证制造、安装、改造、拒绝检验、未经检验、无证使用、无证操作、无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无管理规章制度的使用单位,要及时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改正,直至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方可继续使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宣传动员,拉网式排查,通过排查,全市有在用冶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32家,74台,其中符合规范要求的2家,10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30家,64台;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9份,存在事故隐患50条;现已进入验收阶段,对验收合格的可办理使用许可证,对不合格的责令其继续整治直至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许可证。

图1:监察人员在检查非专用吊具 图2:检验人员在检测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