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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玉溪市红塔区集贸市场的经济秩序,按照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统一部署,2008年6月4日至6月6日,红塔分局出动车辆10辆次, 执法人员30人次,对我局管辖内的11个集贸市场的计量器具、食品、产品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市场管理方未设置检定合格的公平秤或公平秤未进行检定,执法人员对市场管理方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近期内设置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并且在明显的位置张贴《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执法人员还向经营户发放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600张,对32户经营户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了抽查,其中有14台计量器具存在问题,执法人员责令11户经营户对超出误差范围的计量器具进行调校,3户没收其称砣。检查发现部分经营食品的经营户存在经营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标识、标志的产品,执法人员责令经营户做退货处理。
通过这次检查、整顿,向经营户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对违规的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理,并且督促市场管理方做好对市场的管理,规范了市场秩序,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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