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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承担着玉溪境内食品、农副产品、日用化工产品、饮料、化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用电器、水暖电器、手机电池、眼镜、电线电缆、纺织品、纸制品、太阳能热水器、家俱、竹木制品等200多种产(商)品的定期检验、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工作,并承担着力学计量器具、电学计量器具、长度计量器具、化学计量器具、压力表、压力机、加油机、医用计量器具、电话计费器等项目的强制计量检定、仲裁计量检定和依法计量检定(校准)工作。
检验检定业务办理程序
1、业务室负责样品的接收工作和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
2、委托人送样时应如实填写《委托检验通知单》。行政执法部门送样时,应同时提供《产品抽样通知单》,并出具《委托检验通知书》。
3、业务室负责将样品移交各相关检验室,并将各检验室开出的《检验收费通知单》转交委托人。
4、委托人持《检验收费通知单》到办公室缴纳检验费,并领取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
5、委托人凭检验收费收据领取检验报告。检验周期一般为15天,产品检验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6、委托人自收到检验报告3日起15日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到我所业务室申请复检,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7、样品保存期限满后,在检验报告无异议的前提下,委托人可持检验收费收据到我所业务室退回送检样品(易变质商品、保质期低于一个月的商品,以及需进行破坏性试验的商品概不退样。)
办理部门:玉溪市综合技术检测中心
办理地址:玉溪市东风中路110号
联系电话:0877-2023567
联 系 人:黄玉斌 黄艳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