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考核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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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考核工作程序

 

作 者:计量科 文章来源:计量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2-25

 
受理范围

1、市属企业;

2、因资质确认需要市级证的其他企业。

申请:

1、企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考核申请表;

2、申请考核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计量管理制度及与之对应的管理性记录;

②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③计量器具的量值溯源图和校准台账;

④计量人员的名录及资质证复印件;

⑤内部审核评审报告及记录。

考核程序

1、受理部门接到申请及有关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文件资料审查通过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组,安排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评审考核;

3、现场评审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组同时应完成评审报告。

4、评审考核通过,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颁发《计量合格证书》。若评审考核未能通过的提出整改意见,待整改后重新安排考核评审。

复查考核:

复查程序按“考核程序”进行,企业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前提出复查考核申请。

办理部门: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

办理地址:玉溪市东风路110号

联系电话:0877-2034146

     联 系 人: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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